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可以更换吗

我和配偶之前签了离婚协议,现在有些后悔,想知道能不能更换离婚协议。想了解在已经办理离婚登记和没办理离婚登记这两种情况下,分别能不能更换,以及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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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更换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还没有领取离婚证,也就是离婚登记手续未完成之前,此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夫妻双方可以随时协商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 。比如对财产分配方式重新商量、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再做调整等。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离婚协议还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有较大的自主协商空间。法律依据是,离婚协议是以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没完成登记,协议自然不生效,所以能随意更改 。 其次,如果已经领取了离婚证,也就是离婚协议已经生效,正常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更换的,但存在特殊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能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起诉主张撤销财产约定部分内容。例如,一方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被另一方欺骗,误以为某些财产不存在,后来发现被隐瞒了,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此外,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没领离婚证前可协商更换离婚协议;领了离婚证后,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否则不能更换。变更时,如果是协议变更,最好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双方签字;如果是诉讼变更,要按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 。 相关概念: 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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