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离婚协议可以变更吗?

我和前妻离婚时签了离婚协议,现在有些条款我觉得不太合理,比如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的部分。我想知道在离婚之后,这个已经签好的离婚协议还能不能进行变更呢?有没有什么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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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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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变更,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协议是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般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是关于财产分割部分,若一方在离婚后反悔,想要变更协议内容,需要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方式强迫对方签订不合理的财产分割协议,这种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进而对财产分割进行重新处理。 对于子女抚养部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可以通过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来实现。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有正当理由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例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所以,离婚后离婚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变更的,但不同的内容变更有不同的条件和程序。如果涉及到协议变更的问题,建议先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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