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协议书还能更改吗


离婚后协议书并非绝对不能更改,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给民政局,在协议离婚生效时一起生效。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夫妻可以协商变更,即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要是一方想变更而另一方不同意,想变更的一方不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就不会生效。 而办理离婚登记后,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不能随意变更。这是因为它是夫妻离婚前自由协商的结果,是对自身权利的处置,随意变更会让其失去约束效力。不过存在特殊情况: 一是如果双方在离婚后,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新的一致意见,且该意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可以通过签订新的书面协议来变更原离婚协议书的相关内容。 二是若原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协议显失公平的情形,受欺诈、胁迫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 三是离婚后出现了新的情况,如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使得原离婚协议的履行可能导致显失公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书 。 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说明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况,仅对财产分割反悔,法院可能不支持变更。 总之,办理离婚登记后变更离婚协议书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或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否则原离婚协议书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概念: 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公序良俗: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公共秩序是指社会的一般利益,善良风俗是指社会的一般道德观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