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补办吗?
我之前和前妻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签了离婚协议,但现在我把那份协议弄丢了。我现在有些事情需要用到这份离婚协议,不知道能不能补办。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离婚协议是不是可以补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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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可以补办的。下面给您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协议是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这份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会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备案。 如果您丢失了离婚协议,是可以进行补办的。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并且长期保管。也就是说,婚姻登记机关那里会留存您当时办理离婚时提交的离婚协议。 补办离婚协议的具体流程通常是这样的:您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离婚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向工作人员说明您的情况,申请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中的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规定为您提供相关的档案材料,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这个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就和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另外,如果离婚协议涉及到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那么您可以前往作出离婚判决的法院档案室,凭借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申请查阅、复印离婚判决书以及其中涉及的离婚协议相关内容。法院会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为您办理相关手续。所以,不用过于担心离婚协议丢失的问题,按照正规的途径是可以补办到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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