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可以约定一方不付抚养费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我们想约定由我一人承担,对方不付抚养费。但又担心这样的约定会不会不合法,以后出现什么问题。想了解在法律上,到底能不能在离婚协议里这么约定 。
展开


离婚协议书中可以约定一方不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这意味着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思自治,允许你们自行协商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不过,这个约定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后续发现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状况恶化,难以维持孩子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医疗等费用,孩子的健康成长受到影响,那么这个约定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说明即使约定了一方不付抚养费,若孩子日后因为实际需要,比如物价上涨、生病等原因,原定的抚养费无法满足需求,孩子依然有权向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提出合理的费用要求。 总之,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付抚养费,但要以保障孩子正常成长为前提,同时也不能排除孩子在必要时合理主张抚养费的权利。 相关概念: 意思自治:简单说就是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决定自己的行为,处理自己的事务。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问题,就是意思自治的一种体现,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商量抚养费怎么承担。 法定权利:是指由法律赋予的权利。像未成年子女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这就是法律赋予子女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