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能用于过户房子吗?
我和前夫签订了离婚协议,协议里明确房子归我。现在我想去办理房子过户,但不知道仅凭这份离婚协议行不行。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流程,也担心会遇到什么问题,想了解下离婚协议到底能不能用来过户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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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否可以过户房子,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约定,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它的效力主要是约束夫妻双方。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房子的过户需要进行登记才会真正产生物权转移的效果。 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子的归属,并且双方都没有争议,那么在办理房子过户时,这份离婚协议是重要的依据之一。一般来说,还需要双方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为离婚协议只是双方的约定,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通过双方的共同申请和相关手续,来确认过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然而,如果存在一方不配合的情况,事情就会变得复杂一些。比如,另一方拒绝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和你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这时,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离婚协议和相关证据进行审理,如果判决支持你的诉求,你可以凭借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单方面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 在实际操作中,除了离婚协议和可能的法院判决书外,还需要准备其他一些材料,比如身份证、房产证、离婚证等。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能还会有一些具体的要求和流程,你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以确保顺利办理过户手续。总之,离婚协议本身不能直接完成房子过户,但它是过户过程中的重要依据,配合其他手续和程序,是可以实现房子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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