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能办理过户吗?
我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里面约定房子归我。现在想去办理房子过户,不知道仅凭离婚协议能不能过户。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担心手续办不下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离婚协议到底可不可以办理过户呢?
展开


在离婚过程中,很多夫妻会在离婚协议里对财产分割,特别是房产的归属进行约定,之后就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那么,仅凭离婚协议能否办理过户,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离婚协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也就是说,不能仅仅因为有了离婚协议,房子的产权就自动转移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房产过户必须要进行登记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如果双方都能配合,拿着离婚协议去办理过户是可行的。一般来说,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是办理过户的重要依据之一。 然而,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仅靠离婚协议就不能直接完成过户了。这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就可以凭借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强制过户。 所以,离婚协议是办理过户的一个重要文件,但通常还需要双方配合以及完成法定的登记手续。如果遇到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