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异地能办理吗?
我和另一半现在都在外地工作,由于感情不和想办理离婚,但我们的户口都不在现在工作的城市。想问下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呢?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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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在异地是否能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知道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对于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协议离婚通常是不能在异地办理的。因为婚姻登记机关主要负责处理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事务,这样做也是为了便于对婚姻信息进行管理和核实。比如说,夫妻双方户口都在A市,他们就需要回到A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不能在B市办理。 然而,对于诉讼离婚,情况就有所不同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简单来说,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并且有相关的居住证明,那么就可以在异地的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比如,夫妻两人都在C市工作生活了两年,一方想要离婚,就可以在C市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一般不能在异地办理,需要回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而诉讼离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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