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可以由律师全权代理?
我和配偶感情破裂想离婚,但我工作特别忙,实在抽不出太多时间处理离婚的事。我想知道能不能找个律师让他全权代理我处理离婚相关事宜,这样我就不用操心那么多了,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这样操作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不能让律师全权代理。这里需要先明白“全权代理”的含义,它意味着代理人可以在代理权限内,替被代理人处理所有相关事务,被代理人基本不用再参与。 不过,对于离婚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身份关系的解除,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需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了解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情况,这些是律师无法完全替代当事人表达的。 也就是说,即便聘请了律师,当事人一般也需要亲自参与离婚诉讼的庭审过程。但在一些准备工作上,比如收集证据、起草法律文书、进行一些程序性的事务等,律师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帮助当事人更顺利地进行离婚诉讼。只有在当事人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思,比如因为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正确表达意愿,或者有特殊情况并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不能出庭的合理理由时,才有可能不亲自出庭。所以,离婚案件不能简单地由律师全权代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