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离婚一次能判离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也咨询了一些人,但说法不太一样。我想了解一下,如果去法院起诉离婚,一次就能够判离吗?我和对方就是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想知道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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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离婚一次是有可能判离的,但并非必然。 首先,要明白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一个关键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挽回,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基础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来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意思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和别人结婚,或者长期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一方对另一方经常使用暴力,或者不履行照顾、扶养义务;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起诉离婚时,能向法院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让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可能判离的。但要是只是像您说的性格不合、经常吵架,这种情况一般不属于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法院通常不会轻易判离。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能会判决驳回离婚的诉讼请求。不过,原告在判决生效六个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诉,随着起诉次数增加、双方情况变化等,判离的可能性也会增大。 相关概念: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再维持正常的婚姻关系。 调解无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双方仍然无法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就是调解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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