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是否能离掉?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从法律上来说,诉讼离婚是有可能离掉的,但不是必然能离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原告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比如,若能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来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或者提供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等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然而,如果原告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者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且法院认为夫妻感情还有和好的可能,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会相对较高,但这也不是绝对的,仍然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证据来判断。 总之,诉讼离婚能否离掉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是否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应当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以增加自己获得离婚判决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