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精神疾病是否能离婚?


在法律层面,一方有精神疾病是可以离婚的。下面从法律依据、离婚方式等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是关于离婚的一般性规定。而对于一方有精神疾病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指出,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如果一方有精神疾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也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 这种情况下,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中,需要先确定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来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是其监护人,但在离婚诉讼中,配偶作为一方当事人,不能再担任另一方的法定代理人。此时,需要由精神病人的近亲属,如父母、成年子女等,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关系,由变更后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离婚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要审查婚前是否隐瞒病情、婚后治疗情况等。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也会根据具体情况,照顾精神病人一方的权益,以保障其今后的生活。例如,可能会在财产分配上适当多分给精神病人一部分,或者为其保留居住权等。 所以,一方有精神疾病是可以离婚的,但在离婚方式和程序上与正常情况有所不同,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