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对方能离婚吗?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在生活中,有时候会出现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却下落不明的情况。那么,找不到对方到底能不能离婚以及如何离婚呢? 首先,找不到对方是可以离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即使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也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找不到对方,这种方式显然无法实现。所以,在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没有宣告失踪,但有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也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此外,如果一方离家出走满两年,另一方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在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总之,找不到对方是能离婚的,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最终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