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能否继承遗产?
我家亲戚去世了,没立遗嘱,但有个朋友一直照顾他。我觉得这朋友也算‘外人’,不知道他能不能继承亲戚的遗产。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外人’继承遗产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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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外人”通常指的是在法定继承范围内没有直接亲属关系的人。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继承遗产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继承人都是与被继承人有一定亲属关系的人,从这个角度看,“外人”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外人”就绝对不能继承遗产。首先,如果被继承人订立了遗嘱,将遗产赠与“外人”,这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种通过遗嘱将遗产给予“外人”的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遗赠。 其次,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外人”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也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这里的“适当”,要根据“外人”对被继承人扶养的具体情况,结合遗产的数额等因素来确定。比如,如果“外人”长期照顾被继承人的生活起居,在经济上给予支持,在精神上给予慰藉,那么在分配遗产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外人”分得一定比例的遗产。 总之,虽然“外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但通过遗赠和基于扶养行为等法律规定的方式,是有可能继承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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