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精神病是否可以离婚?
我和伴侣结婚后才发现对方有精神病,现在病情越来越严重,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我实在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想和对方离婚,但又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想问下,夫妻一方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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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夫妻一方有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概念。首先是“诉讼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列举了一些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虽然没有明确提及夫妻一方有精神病,但如果因为一方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也会依法判决离婚。 对于夫妻一方有精神病的情况,法院在审理时会格外慎重。通常会先确定患病一方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的时候,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那么可以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处理,既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但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且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做到这一点。 在诉讼离婚中,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于一方有精神病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证明对方的精神病对夫妻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导致夫妻感情无法维系。同时,还需要考虑患病一方的生活安置问题,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各方面因素,保障患病一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夫妻一方有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但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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