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我和伴侣结婚后才发现对方有精神病,现在病情越来越严重,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和感情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一方有精神病的情况下,我可以和对方离婚吗?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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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一方有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我们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精神病,指的是由于人体内外各种有害因素引起的大脑功能紊乱,导致知觉、意识、情感、思维、行为和智能等障碍的一类疾病。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精神病患者时,会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而对于一方患有精神病的离婚案件,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如果是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般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不过,在处理涉及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时,还需要考虑到精神病患者的权益保障。因为精神病患者可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在离婚诉讼中,需要为其指定法定代理人,代理其参加诉讼。同时,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也会适当照顾精神病患者的利益,以保障他们今后的生活。 如果要和有精神病的一方离婚,通常可以先尝试协议离婚,但由于精神病患者可能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所以这种方式可能不太可行。更常见的是通过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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