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一方是精神病人能否离婚?

我和配偶结婚后才发现对方有精神病,现在病情越来越严重,我实在无力承担照顾责任,也影响到了我的正常生活。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夫妻一方是精神病人的情况下,我可以和对方离婚吗?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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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夫妻一方是精神病人时,是可以离婚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特殊要求和程序。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的情况,如果能够证明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 在处理这类离婚案件时,需要考虑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协议离婚要求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对离婚的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作出真实意思表示。此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 在诉讼离婚中,需要为精神病人指定法定代理人。一般情况下,精神病人的父母、成年子女等近亲属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着重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精神病人的病情是否久治不愈,是否严重影响了夫妻共同生活等。 此外,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于财产分割,也会在照顾精神病人一方权益的原则下进行处理。总之,虽然夫妻一方是精神病人可以离婚,但整个过程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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