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当兵的医保是否可以视同?
我去当了几年兵,现在回到地方工作,想了解下入伍当兵期间的医保能不能视同缴纳。不知道国家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这样对我之后的医保待遇影响挺大的,所以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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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当兵的医保通常是可以视同缴纳的。这涉及到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在没有实际缴纳医保费用的特定期间,按照规定等同于已经缴纳医保,能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保障军人退役后的医保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也有相关说明,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其在军队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也就是说,当您入伍当兵后,这段服役时间在医保上会被认可,和您之后参加工作实际缴纳医保的时间加在一起,用来计算您总的医保缴费时长。这样在您达到一定缴费年限后,就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比如退休后无需再缴费也可享受医保报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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