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能立马离掉吗?


在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在能否立马离婚这一问题上有着不同的规定。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同时,该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协议离婚不能立马离掉,必须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双方能够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可以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生效时婚姻关系解除。如果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需要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诉讼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经过立案、审理、判决等阶段,通常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也不能立马离婚。 综上所述,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立马离婚。但如果双方在诉讼离婚中能快速达成调解协议,相对来说能较快地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