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是否可以异地办理离婚?
我和配偶都在省内,但不在户籍所在地。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能不能在目前所在的城市办理离婚手续,想了解一下省内异地办理离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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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是否可以异地办理离婚,需要分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情况来看。 在诉讼离婚方面,是可以在省内异地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夫妻二人都在省内A市生活工作多年(有居住证明等能证明经常居住的材料),但户籍在省内B市,那么在A市就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离婚。 而协议离婚,以前通常要求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随着政策的调整,现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这些试点地区,省内异地办理协议离婚也是可行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所以,若所在省份属于试点范围,且满足相关条件,在省内异地就能协议离婚。 总之,省内异地办理离婚,诉讼离婚一般没问题,协议离婚则要看所在省份是否在试点范围以及自身是否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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