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协议可以反悔吗?


离婚调解协议能否反悔,需要分不同阶段来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在离婚调解协议签订后,但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也就是说,在这个阶段,调解协议还没有正式生效,当事人享有反悔的权利。这是考虑到调解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如果一方在调解书送达前改变了主意,法律赋予其重新选择的机会,以保障其真实意愿能够得到体现。 其次,如果调解书已经送达给当事人,原则上就不能反悔了。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一旦送达,就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双方当事人都要受到调解协议内容的约束,必须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因为调解书的送达标志着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最终确认和接受,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权威性,一般不允许随意反悔。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可以通过申请再审来撤销该调解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但申请再审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要求,而且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总之,离婚调解协议的反悔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在参与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应当谨慎考虑,确保自己的真实意愿得到体现。如果对调解协议有疑问或者不满意,应当及时与法院沟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