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我妻子患有精神病,这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夫妻关系也变得很糟糕。我现在想离婚,但又不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否允许。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妻子有精神病是否能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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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妻子有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婚姻自由包含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不过,因为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离婚的程序和普通离婚不太一样。 对于精神病人的离婚问题,主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这是因为精神病人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中,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关键。如果能证明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离婚。比如,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同时,在处理这类离婚案件时,还要考虑精神病人的权益保障。另一方需要为精神病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和经济支持。这也是法律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所做的规定。所以,妻子有精神病是能离婚的,但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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