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生孩子领取生育津贴后还可以走医保吗?
我是在职员工,生孩子后已经申请领取生育津贴了。现在想了解下,在领了生育津贴的情况下,生孩子相关的费用还能不能走医保报销呢?我不太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和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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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医保报销是两个不同的保障机制,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有不同的功能和适用范围。 生育津贴是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是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部分,目的是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医保报销则是针对参保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以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负担。医保报销的范围通常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对于在职员工生孩子的情况,生育医疗费用通常是通过生育保险来报销的。一般来说,在领取生育津贴的同时,不能再用医保报销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因为生育保险已经对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进行了保障,避免重复报销。不过,如果生育医疗费用超出了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超出部分在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医保进行报销的。另外,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医保的规定进行报销,但就无法享受生育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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