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法院判定有债务未还可以坐高铁吗?

我和配偶离婚了,法院判我要偿还一部分债务,但目前我还没还上。我最近有出行需求,想坐高铁去外地,不知道这种有法院判定债务未还的情况,能不能坐高铁呢?有点担心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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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限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一般情况下,即使离婚时法院判定有债务未还,并不一定会直接限制坐高铁。债务本身并不必然导致出行受限。 然而,如果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债务人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拒不履行,那么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中就包括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那么就不能坐高铁了。 所以,离婚后有法院判定的债务未还,若未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是可以坐高铁的;若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就不能坐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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