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刑罚处罚和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法律领域中,免除刑罚处罚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犯罪。犯罪是指违反了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也就是说,只要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那么就可以认定其实施了犯罪行为。 而免除刑罚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但由于存在某些法定的情节,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其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多个条款规定了可以免除刑罚处罚的情形。例如,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此外,还有一些情形,如自首、立功、犯罪中止等,也可能导致免除刑罚处罚。比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从法律后果来看,犯罪意味着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刑法的行为,即使最终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被免除刑罚处罚,但犯罪记录依然存在。这可能会对行为人在很多方面产生影响,比如在就业、参军、出国等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而免除刑罚处罚虽然前提是构成犯罪,但行为人最终不会受到实际的刑罚制裁,不过犯罪记录仍然会保留。 综上所述,免除刑罚处罚和犯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是对行为性质的认定,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就是犯罪;而免除刑罚处罚是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基于法定情节对刑罚的一种处理方式。两者紧密相关,但又有着本质的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