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赔完钱后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之前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已经赔完钱了。但我现在感觉身体还有些问题,担心可能构成伤残。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去做伤残鉴定,要是能做,后续又该怎么处理呢,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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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即便保险已经完成赔偿,仍然是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 伤残鉴定,简单来说,就是对因事故导致的身体伤残程度进行专业评估的一种方式,它能确定受伤者身体损伤对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从法律角度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都保障了受害者进行伤残鉴定的权利。比如,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护,伤残鉴定是确定赔偿范围和数额的重要依据。 在实际情况中,当保险公司完成赔偿后,如果伤者在治疗结束且伤情稳定,但之前没有进行过伤残鉴定,那么伤者可以在合理时间内(一般是治疗结束后三个月内 )向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提出申请。比如,伤者在事故中受伤,经过一段时间治疗,身体状况稳定了,没有再进行进一步治疗的必要,此时就满足了申请伤残鉴定的条件。 若鉴定结果显示构成伤残,而之前保险赔偿金额没有涵盖伤残赔偿这部分,那么伤者有权向相关责任人(比如事故责任方 )要求进一步赔偿。不过,如果之前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该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完毕,这种情况下再进行评残,可能会引发新的纠纷。例如,双方在和解协议中明确约定赔偿后不再追究任何责任,那么后续再因伤残鉴定要求赔偿,就可能面临法律上的争议。所以在签订和解协议时,一定要谨慎考虑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伤残鉴定:对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身体伤残程度进行专业评定的活动,以确定伤残等级及相应赔偿标准。 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协议,具有合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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