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还在治疗时能否做伤残鉴定?
我受了工伤,现在还在治疗阶段,公司说要给我做伤残鉴定,但我担心现在做不准确。我想知道工伤还在治疗的时候到底能不能做伤残鉴定,会不会影响最终的鉴定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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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还在治疗期间,一般情况下是不建议做伤残鉴定的。伤残鉴定主要是为了确定工伤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导致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里强调了“伤情相对稳定”这个重要条件。因为在治疗过程中,伤者的病情可能还在变化,身体状况不稳定,此时进行鉴定,得到的结果可能不能准确反映伤者最终的身体功能状态和劳动能力受损情况。 比如骨折患者,在治疗初期可能存在骨折未愈合、肢体功能受限等情况,如果此时做鉴定,可能会高估伤残程度。而随着治疗的推进,骨折愈合后,肢体功能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恢复。 只有当伤情相对稳定,不再有明显的变化趋势时,进行伤残鉴定才能得出相对客观、准确的结果。这样的结果对于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赔偿标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在工伤治疗期间,建议等待伤情稳定后再申请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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