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现场算逃逸吗?
我最近开车的时候,好像听到车有异常声响,但不确定是不是碰到东西了,后来也没管就走了。现在心里有点担心,这种在不清楚是不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离开了,到底会不会被认定为逃逸啊?想知道具体的判断标准和相关规定。
展开


在交通事故中,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现场一般不算逃逸。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其核心在于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例如,明明知道撞了人或者发生了碰撞事故,却为了不想承担责任而驾车逃离现场,这就是典型的逃逸行为。 而如果确实有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或者不能发现事故发生,比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轻微剐蹭,但当时车内噪音大、驾驶员注意力分散等原因,导致驾驶员完全没有察觉到碰撞,这种情况下离开现场就不属于逃逸。 法律依据方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从该规定也可以看出,构成逃逸需要有逃避法律责任追究的主观故意。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交通肇事罪及逃逸等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明确了认定逃逸需要考虑主观故意等因素。总之,判断是否为逃逸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且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