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金额是否可以全额抵税?
我最近做了一笔捐款,想知道这笔捐款的金额能不能全额用来抵税呢?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不知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全额抵税,还是说根本就不能全额抵税,希望能有人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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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金额是否可以全额抵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捐款抵税。简单来说,就是当你进行了符合规定的捐款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扣除捐款金额,从而减少你需要缴纳的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个人捐款金额在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例如,你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0000元,那么最多可以扣除10000×30% = 3000元的捐款金额。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全额抵税。比如,根据相关规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此外,向特定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进行的符合条件的捐赠,也可能可以全额抵税,具体要根据国务院的规定来确定。 对于企业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样,也有一些特殊的捐赠情况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所以,捐款金额不一定能全额抵税,要根据具体的捐赠情况、捐赠对象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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