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在探讨销售假药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通俗来讲,就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后,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暂时不用待在看守所等羁押场所,而是在外面等候案件的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销售假药罪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以下情况,就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比如,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像初次犯罪,销售的假药数量较少,且未对他人健康造成实际危害的情况。或者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平时表现、悔罪态度等因素,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如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在羁押场所正常生活,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在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也可以取保候审。 不过,是否能够取保候审,最终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权衡犯罪嫌疑人继续留在社会上是否会对社会秩序、他人安全等造成不良影响。所以,涉嫌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说明符合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