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济合作社是否可以征收土地?

我是一个村里经济合作社的成员,最近听说合作社好像要征收村里一部分土地来搞项目。我不太清楚经济合作社有没有这个权力征收土地,想知道在法律上,经济合作社到底可不可以征收土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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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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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中,经济合作社一般是不可以征收土地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土地征收的概念。土地征收指的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这意味着土地征收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国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且,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土地征收的主体是特定的,即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只有这些主体才拥有土地征收的权力。 经济合作社作为农村基层的经济组织,它的主要职能是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并没有被赋予土地征收的权力。如果经济合作社想要使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等活动,通常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比如与土地所有者协商租赁土地,或者参与政府组织的土地出让等公开程序来获取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自行进行土地征收。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说,经济合作社不具备征收土地的资格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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