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的土地村委会是否有权利征用?
我是个村民,村里的土地一直是我 们生活的依靠。最近村委会说要征用我的土地,但我不太清楚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力。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村委会到底有没有权利征用村民的土地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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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清楚村委会是否有权利征用村民的土地,首先得明白土地征用的含义。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政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讲,村委会是没有权利征用村民土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也就是说,土地征用的主体是国家,且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才有批准征收土地的权力。
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的职责主要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并不具备土地征用的权力。不过,村委会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可能会起到协助的作用,比如协助政府进行土地调查、宣传解释征收政策等。
如果村委会声称要征用村民的土地,村民要提高警惕,这很可能是不合法的行为。村民可以要求村委会出示合法的征地审批文件,如果没有,那么这种“征用”就是不合法的。村民还可以向当地的自然资源部门或者政府反映情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遇到以村委会名义进行 的非法占地等行为,村民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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