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可以共济吗?
我既有职工医保,家里老人是新农合。想了解下,能不能把我职工医保里的钱给老人新农合用,实现共济呢?不太清楚这两者在政策上允不允许这样操作,有没有懂的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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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和新农合是否可以共济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医保共济”这个概念,医保共济通俗来讲,就是把一个医保账户里的钱,让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目前国家大力推行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根据《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这里所说的共济是在职工医保体系内的家庭共济。而新农合,现在已经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是两种不同的医保制度,有着不同的筹资方式、保障水平等。截至目前,并没有全国性的政策允许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之间进行共济。不过,各地的医保政策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或探索性的举措。所以,要确定所在地区职工医保和原新农合是否可以共济,建议你直接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他们能够提供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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