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工资,员工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公司已经拖欠我好几个月工资了。我生活压力很大,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向企业要求经济补偿金啊?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了解下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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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员工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依据和情况。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当企业拖欠工资,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员工有权依据此条规定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接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当员工因为企业拖欠工资,按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就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经济补偿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说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员工在该企业工作了三年零四个月,企业拖欠工资,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应支付给员工三个半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工作了一年零七个月,企业需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在主张经济补偿金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以及企业拖欠工资的事实。如果与企业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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