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租赁合同是否算拥有该地段权益?


在探讨有租赁合同是否算拥有该地段权益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租赁合同的概念。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租赁土地的情形下,出租人将土地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这意味着,当你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并拿到土地后,你便拥有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范围内使用该土地的权利。例如,合同约定你租赁土地用于开办农场,那么你就可以在这块土地上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这就是你基于租赁合同所获得的对该地段的使用权益。 然而,拥有租赁合同并不意味着你完全拥有该地段的所有权益。土地的所有权通常不会因为租赁合同而发生转移。我国土地要么归国家所有,要么归集体所有。你通过租赁合同获得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比如,你不能随意将这块土地出售或者进行一些超出合同约定范围且未经所有权人同意的处置行为。 另外,如果你在租赁期间对土地进行一些改动,也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所以,如果你想在租赁的土地上建设一些永久性的建筑或者进行大规模的改造,就必须事先获得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当遇到与该地段相关的纠纷时,你基于租赁合同所拥有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出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比如提前收回土地或者未保证土地符合约定用途,你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你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