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跨市搬迁员工可以申请补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现在公司要跨市搬迁,我不想跟着过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向公司申请补偿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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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跨市搬迁员工是否可以申请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条款。当公司跨市搬迁时,这就意味着工作地点发生了重大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跨市搬迁,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工作地点等劳动合同内容。 如果员工不同意随公司跨市搬迁,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公司跨市搬迁后,为员工提供了诸如班车、交通补贴等合理的工作便利和补偿措施,并且能够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得劳动合同仍可继续履行,而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到新工作地点上班的,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无法获得补偿。 所以,公司跨市搬迁员工能否申请补偿,关键在于搬迁是否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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