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行政拘留,用人单位能否开除?


当职工遭遇行政拘留时,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将其开除,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需要从不同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理解行政拘留的概念。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它是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这和犯罪是不同的概念,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会受到刑事处罚。 接着,我们来看用人单位的解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这条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这里明确提到的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行政拘留并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范畴,所以仅依据职工被行政拘留这一事实,用人单位一般是没有法定解除权的。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里明确规定,职工被行政拘留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且这个规章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的,例如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同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就有可能依据该规章制度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职工被行政拘留时,用人单位通常不能直接开除职工,但如果用人单位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且该制度对行政拘留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则可能依据制度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了解自身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