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停产单位可以停发工资吗?
我所在的单位因为一些原因停工停产了,现在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发工资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是不是就可以停发我们的工资呢?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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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停工停产的情况下,并非可以随意停发工资。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这里所说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简单来讲,就是单位通常发放工资的间隔时间,比如按月发工资,那一个月就是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也就是说,在停工停产的第一个月,单位得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给员工发工资。 如果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那么单位给员工发的工资就不能低于这个数。要是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按照相关规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有的地方规定是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费,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假如单位违反这些规定停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单位停工停产时,工资的发放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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