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工可以收取押金吗?
我去应聘工作,面试通过后公司说要收取500元押金,说是为了保证员工工作的稳定性。我有点担心这是不是合理合法的。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用人单位招工的时候到底能不能收押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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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的求职过程中,不少求职者会遇到用人单位要求收取押金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招工能否收押金呢,下面从法律规定和实际影响等方面来详细解答。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一法律条文清晰地表明,用人单位在招工过程中是不可以收取押金的。该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遭受不合理的经济负担和潜在的风险。 其次,从实际影响分析,如果允许用人单位收取押金,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良后果。比如有些不良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各种理由克扣或者拒不退还押金,让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受损。而且收取押金会增加劳动者的就业成本和压力,也限制了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要是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情况,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收取了押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用人单位招工不可以收取押金,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不合理的要求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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