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三期女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我现在处于孕期,是公司的员工。最近公司好像有裁员的打算,我很担心自己会被裁掉。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用人单位能不能在我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三期和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呢?
展开 view-more
  • #三期女工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三期女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三期”的概念。“三期”指的是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这一阶段对于女职工而言至关重要,法律也给予了相应的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的是无过失性辞退,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情况。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例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等。也就是说,当女职工处于“三期”时,用人单位不能以这些理由来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等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了,但女职工还处于“三期”内,合同也不能终止,要等到“三期”结束后才能终止。 综上所述,法律对三期女职工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但这并不代表女职工可以无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是可以与三期女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女职工自身也应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享受法律保护的同时,遵守用人单位的合理规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