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权质押权能否直接实现?

我之前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质押出去了,现在对方说要直接实现质押权。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股权质押权是不是可以直接实现的,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看看对方这么做合不合法。
展开 view-more
  • #股权质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股权质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持有的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 关于股权质押权能否直接实现,这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况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规定,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这说明通常情况下,质权的实现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不能由质权人直接实现。 如果双方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权人可以直接取得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这种约定是无效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也就是说,即便有这样的约定,也不能直接实现股权质押权,而是要通过法定的拍卖、变卖等方式来优先受偿。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确实未履行债务,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出质人不同意折价、拍卖或变卖,质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实现质权。例如,A公司将其持有的B公司股权质押给C银行,用于担保A公司的贷款。贷款到期后,A公司未能偿还贷款,C银行不能直接将质押的股权据为己有,而是要与A公司协商折价或者通过拍卖、变卖股权来实现债权。若协商不成,C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依法处理质押股权。 综上所述,股权质押权一般不能直接实现,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出质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质权的实现过程公平、公正、合法。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