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犯在逃就不能取保候审吗?


在探讨同案犯在逃是否能取保候审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提供一定的保证后,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而是在社会上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处理,但要遵守相关规定。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该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同案犯在逃就不能取保候审。也就是说,同案犯在逃并不是取保候审的绝对限制条件。判断能否取保候审,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是否符合上述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例如,一个案件中,有多个犯罪嫌疑人,其中部分在逃,而剩下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属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并且也不存在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况,那么即便有同案犯在逃,该犯罪嫌疑人也可以被取保候审。 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同案犯在逃确实可能会对取保候审的申请产生一定影响。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在逃同案犯可能带来的影响等因素。如果司法机关认为同案犯在逃可能会影响案件的侦查、起诉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或者担心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与在逃同案犯串供等,可能就会更加谨慎地审查取保候审申请,甚至作出不予取保候审的决定。 综上所述,同案犯在逃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取保候审。最终是否能取保候审,要依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同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