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对方可以收养孩子吗?

我和对方已经离婚了,最近听说对方打算收养孩子。我不太清楚在我们离婚的情况下,对方有没有权利去收养孩子。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后对方到底可不可以收养孩子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收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后对方是否可以收养孩子,需要看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收养是一种法律行为,它可以在本来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建立起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对于离婚的一方来说,只要其符合上述条件,就有权利收养孩子。这是因为离婚并不会直接影响一个人是否具备收养孩子的资格,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法律所规定的收养实质要件。 此外,如果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可能出现的不良情况。 同时,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所以,离婚后对方若想收养孩子,不仅要自身满足收养条件,还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收养登记。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