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后肇事者在坐牢还能执行吗?


当判决书下来后,即便肇事者在坐牢,也是能够对其进行执行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强制执行的概念。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肇事者作为义务人,有责任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这意味着,即使肇事者在坐牢,法院可以要求其工作单位(如果有的话)或者相关金融机构协助,从肇事者的收入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所以,法院还可以对肇事者名下的其他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进行查封、拍卖等,用所得款项来赔偿受害者。 在执行过程中,受害者作为申请执行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肇事者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比如知道肇事者有哪些存款账户、名下有什么房产等信息,这样有助于法院更高效地开展执行工作。同时,法院也会通过自身的查控系统对肇事者的财产进行查询。如果肇事者确实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旦发现肇事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受害者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综上所述,判决书下来后肇事者在坐牢并不影响执行程序的进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