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


在企业会计核算领域,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这两个概念曾经是较为常见的会计科目,但后来被取消。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取消它们的原因。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是什么。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比如年初一次性支付全年的房租,就需要在每个月进行分摊。预提费用则是指企业按规定预先提取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像预先计提的银行借款利息。 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一个重要原因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相关。该准则规定了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不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而待摊费用本质上是已经发生的支出,它并不会在未来为企业带来新的经济利益流入,不符合资产的定义。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预提费用虽然是预先计提的,但它缺乏现实的交易基础,不符合负债的定义。 从会计信息质量的角度来看,取消这两个科目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以前使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时,企业可能会利用这两个科目进行利润操纵。比如,企业可能通过多摊或者少摊待摊费用,多提或者少提预提费用来调节利润,这会使会计信息失真。取消后,企业的会计核算更加规范,会计信息更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可靠的决策依据。 此外,国际趋同也是取消这两个科目的一个因素。国际会计准则中并没有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这两个科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国际可比性,促进国际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综上所述,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不断完善和与国际接轨的体现,它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