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执行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后注销吗

我公司现在被执行了,经营实在难以为继,资不抵债,想着申请破产然后注销掉。但又不太清楚这中间的法律规定,不知道能不能这么操作,想了解下被执行的公司到底可不可以申请破产后注销,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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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被执行的公司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破产后注销的。 首先,要明确破产的条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也就是说,如果被执行的公司确实达到了这种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状况,就满足了破产的基本条件。 当公司符合破产条件后,可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进入破产程序后,会有相关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置,以尽可能地清偿债务。在完成清算,并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完所有债务(包括破产费用、职工工资、税款以及普通债权等)后,才可以进行注销登记。 不过,并非所有被执行的公司都能顺利破产注销。如果公司仍有可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或者存在其他法律上的障碍,如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未解决的纠纷等,破产程序可能会被延迟或受到影响。同时,如果公司是失信被执行人,在未履行法院判决前是无法注销的,因为失信被执行人所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及相关经营实体,在未经相关法律程序解除被失信情况之前,无法进行法定的注销程序。 相关概念: 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通过法定程序将其全部财产用以清偿债务,使企业终止的一种法律制度。 清算:就是对公司的财产和债务进行清理、核算、处置等一系列工作,以确定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保障债权人等相关方的权益。 失信被执行人:指的是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等特定情形,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名单,进行信用惩戒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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