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钱没给是否可以定罪?
我遇到有人敲诈勒索我,但是我没把钱给他。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对方的行为能不能被定罪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种没拿到钱的敲诈勒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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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钱没给也是有可能定罪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敲诈勒索罪,它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不完全取决于犯罪结果是否实现。在敲诈勒索案件中,即便钱没给,犯罪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就已经对他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造成了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提到的“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是指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但具体标准各地区会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有所不同。 对于钱没给的情况,在法律上属于犯罪未遂。《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虽然钱没给,但犯罪人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如果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依然会被定罪,不过在量刑时会考虑到钱没拿到这一情节,相对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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