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否可以分配房产?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像夫妻一样生活,现在我们有一套共同出钱买的房子。最近我俩闹矛盾可能要分开,我想知道在这种事实婚姻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分配这套房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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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况。 对于事实婚姻中房产分配的问题,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看。如果房产是双方在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即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从法律角度,双方对该房产形成了共有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共有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在事实婚姻的场景下,虽然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但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按份共有。也就是说,双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房产享有相应的权益。 要是房产是一方在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独自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通常情况下,该房产会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另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对该房产也有出资,并且双方有共同拥有该房产的合意。 此外,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才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法律上不承认是事实婚姻,而是按同居关系处理。对于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同样是按照双方的出资情况来确定各自的权益。若双方对房产的分配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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