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庭审笔录是怎样的?


宣告死亡庭审笔录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宣告死亡案件的法庭审判过程中,由书记员对法庭审理的全过程所作的记录。它是一种重要的诉讼文书,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从记录内容来看,主要涵盖多个方面。首先是当事人信息及到庭情况,记录申请人、被申请人(如果被申请人有代理人等相关人员也会记录)的基本信息,以及他们是否按时到庭参加庭审。比如在一个案例中,申请人张三申请宣告李四死亡,笔录就会记录张三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李四的相关信息,以及庭审时张三是否到场等情况。 其次是法庭调查阶段,会记录申请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比如申请人会说明被申请人失踪的时间、经过等情况,像说被申请人在某年月日外出打工后就失去联系,家人多方寻找无果等。同时,还会记录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以及对证据的质证过程。比如申请人提交了被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失踪证明,对方(如果有)对该证明的真实性、关联性等提出质疑,这些都会详细记录。 然后是法庭辩论阶段,记录双方当事人围绕宣告死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展开的辩论内容。例如一方认为被申请人失踪已满法定期限,符合宣告死亡条件;另一方可能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有迹象表明被申请人可能还活着等。 最后是当事人的最后陈述,记录申请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最后意见和诉求。 从法律依据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庭审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庭审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庭审笔录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重要依据之一,它反映了整个庭审的真实情况,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具有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