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能否分割财产?
我和伴侣没领结婚证,但一直像夫妻一样生活,有共同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现在我们打算分开,不知道这种没领证的事实婚姻情况下,能不能像正常夫妻离婚那样分割财产呢?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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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指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种婚姻形式。不过,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节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在分割财产时,就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财产怎么分,如果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并且法院会考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要是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就需要证明哪些财产是双方共同共有的。一般来说,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的收入,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在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贡献大小等因素来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所以,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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